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昭通地区位于云南省东北部,历史上为云南通往中原的重要枢纽,是“西南丝绸之路”的要冲,素有“锁钥南滇,咽喉西蜀”之称,也是云南通往四川和长江中下游的北大门。昭通历史上曾是云南通向川黔两省的重要门户,是中原文化进入云南的重要通道,为我国著名的“南丝绸之路”的要冲,素有“锁钥南滇,咽喉西蜀”之称。昭通市历史悠久,早在10万年前人类就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,自秦开“五尺道”,汉修“南夷道”后,昭通便成为中原文化传入云南的重要通道,经济、文化比较发达,是早期云南文化的三大发祥地之一,为我国著名的“陆上南丝绸之路”的要冲和云、贵、川三省经济、文化交汇重地。在历史上为加强中原与云南的联系,为西南地区的开发和繁荣起过重要的作用。昭通属亚热带、暖温带共存的高原季风立体气候,四季不明显,具有冬无严寒、夏无酷暑、雨热同季、干湿分明等特点。全市年平均气温在11.3°C-21.1°C之间,全市各县年平均降雨量在660-1230毫米之间.景观:五尺道,摩岩,人悬棺,清官亭,“黄连河”自然风景区。